市民魏飞说,年近七旬的邓老太,离婚20年自己竟浑然不知,并向前夫要扶养费,遭拒绝后便把前夫告上法庭。
安徽的邓老太,今年67岁。2004年,她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与丈夫柳某28年的婚姻并未解除,要求柳某每月支付其扶养费200元。
法院经过调查得知,1950年,邓老太与其丈夫柳某结婚,后因感情不
和于1977年调解离婚。离婚不久,邓某提出有关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当地法院以信函的形式告知柳某,宣布双方的离婚调解书无效,要求柳某到法院重新协议。但那时,柳某已前往郑州工作,并未收到任何离婚无效的法律文书。此后,柳某又先后两次结婚,邓某于1992年也来到郑州做小生意谋生。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原告邓老太提交了安徽省某县法院关于宣布两人离婚的调解书无效的信函,但未提交被告也收到该信函的相关证据,被告也否认收到过此信函,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故驳回邓某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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