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海英绘 |    “好经”被念歪,红色旅游成名胜旅游    应对红色旅游立点规矩    越轨者要照规矩追究责任  &nbs
p; 晚报讯 据半月谈报道,前不久,江苏省纪委和监察厅发出通知规定,红色旅游原则上只能在省内进行,就近选点;组织红色旅游活动,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增加选点,严禁借机到其他名胜区公款旅游;红色旅游费用一律由所派单位依照财务规定承担,不得向所到地方和单位转嫁负担。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追究责任。    所谓红色旅游,就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纪念地,学习革命历史知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但在红色旅游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单位组织人到四川广安之后,又前往乐山、峨眉山、九寨沟、都江堰等景点玩了一大圈。古田镇党委书记反映,接待最多时,一个中午开了36桌,“吃都吃怕了”。江苏出台的新规定,针对性确实很强,也很有必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红色旅游也应立些规矩。不然,“好经”又要被念歪了。    为遏制公款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现象,从中央到地方发了太多的通知。但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在有些地方依旧是愈演愈烈,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你今天反这样,我明天就搞那样,等你反那样时,我又想出新点子来。比如借红色旅游搞公款旅游。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也需要制度创新。    但制度不是万能的。制度在墙上,制度在纸上,能否发挥效用,更要看执行状况。换句话说,我们不仅要为红色旅游立规矩,更要照规矩追究越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