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回收条例年内实施拒收最高罚10万 我国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
一节旧电池使几平方米土地寸草不生每台旧电脑含有数百种有害化学废料
晚报讯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废旧家电及
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今后家电的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这些法规如若正式施行,有望弥补我国治理电子垃圾过程中“法规”缺位的问题。旧电池可使土地寸草不生 电子垃圾是指废弃的家用电器、通信工具、电池等电子产品。电子产品中含有铅、水银、溴化阻燃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如制造一台电脑的700多种化学材料中,有一半以上对人体有害。超过使用期、无法使用废弃的电子产品就变成了电子垃圾,电子垃圾具有污染时间长、污染危害大等特点。据专家介绍,一节用过的五号电池埋在土壤里,可使数平方米范围的土地在数年内寸草不生,并且对整块土壤的影响将持续半个世纪之久。
以家电10至15年的平均使用寿命来算,“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家电报废淘汰的高峰期。”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甘智和指出。我国每年将近2000万台(部)的家电和电子产品被淘汰,电子垃圾的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建立完善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亟须建立回收处理体系
面对日益严重的电子垃圾形势,我国政府在借鉴国外和成功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正在加紧建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2004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起草并向社会公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消费者有义务向电子垃圾处理单位和企业交售废旧家电,不得擅自丢失和拆解。但却未对消费者违反此规定提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说明对消费者的监督规范具有很大的难度。利于缓解电子垃圾压力
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是推进体系建立的有效手段。体系发挥作用需要海关、工商、环保等部门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因此,法规施行后各部门间的协调也是一个需要特别考虑的问题。体系的建立需要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处理手段的落后,对环境造成了巨大污染,因此要求开发电子垃圾处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建立电子垃圾处理法规体系的意义不仅在于使电子垃圾的处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而且使我国电子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对等贸易,有利于增强竞争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垃圾处理法规,对出口到我国的电子产品进行相应的回收处理规定,可以缓解进口电子产品产生的电子垃圾压力,也可使我国电子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对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