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碧绿的草坪大得像足球场,而厂房却只有一小片,这种所谓的“花园式工厂”在我市已愈来愈少。记者从市国土资源部门获悉,在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各区、市严格限制了“花园式工厂”建设,积极使项目尽量向园区集中,并尽可能地利用闲置厂房和荒芜土地,建设标准
厂房,千方百计节约土地,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花”提供保障。
城阳区对新上、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取消绿化率规定,投资500万元以下和50万美元以下的小项目,均集中到区规划的小项目集聚区和“孵化器”内。黄岛区则制定了《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厂房意见》,规定除高新技术项目外,对投资总额低于300万美元或固定资产投资低于3000万人民币的一般性内外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直接供地,鼓励租赁闲置厂房。崂山区对企业闲置厂房采取产业置换、整体租赁的方式,将其纳入到政府统一规划、管理、招商的体系之中,同时全面整合盘活闲置村级土地,预计可建设40万平方米的创业研发设施和厂房。另外,该区还鼓励企业厂房改造,建设多层标准厂房。胶州市积极鼓励农村集体闲置厂房、仓库、大院的所有者以存量土地、厂房为载体,通过招商引资、嫁接改造等途径发展加工贸易,目前全市近万平方米的闲置厂房全部成功“转业”。另外,他们还最大限度地利用废地荒地,对荒弃不用但有利用价值的土地,采取填平的办法,使之成为企业落户的黄金宝地,该市今年有10家企业是利用新造土地引进的。莱西市规定,除特殊行业外,城区、各类开发区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单层厂房,总投资少于300万元的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经营场所。他们还引导乡镇招商项目到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和工业小区集中,并鼓励停产、半停产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厂房作为合资、合作条件与外资嫁接,节约了大量土地。(本报记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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