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促使我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效率、处理能力和审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07件,审理结案2705起,按期结案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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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从方便当事人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出发,对立案到结案的整个仲裁程序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流程再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效率、处理能力和审理质量。一是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从过去七日内立案完毕调整为当天就可以立案。二是将减免仲裁费用范围扩大到部分特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并从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出发,对需要先行支付费用的责令被诉单位先行支付,以解除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设置了立案调解庭和预备庭,专门负责调解工作,改变了过去庭审后调解的做法,使许多疑难案件得到快速化解。四是快速审理送达,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减少当事人仲裁成本。建立案件分流机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流,实现了简易案件快速结案、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处理、集体争议案件特殊处理。五是按照及时、准确、便捷、高效的服务原则,制定了劳动仲裁“十项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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