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往往热闹非凡,前几天的一个早晨,基隆路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比往常更加人声鼎沸。 事实上鼎沸的人声主要来自两个摊位:一个摊位卖“原价300多元,只卖两元”的各种项链;另一个摊位热卖“10元钱5块”的某著名品牌香皂。前者高声叫卖:企业倒闭,挥泪甩卖,信誓旦
旦“我赚你一块钱就是你孙子”;后者电子喇叭不停地重复:厂家直销,货真价实。于是,两个摊位前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对于这种明显背离自身价值的价格,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不会上当受骗。但是,在当天,有若干人成为这个骗局的参与者或者受害者。欺骗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并不稀罕。经济学家告诉我们,欺骗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当信息交流的一方歪曲他所掌握的信息,以便说服对方来选择,如果他掌握适当信息后就不会选择的行动时,前者就被认为是已经进行了欺骗。比如前面提到的卖项链和卖香皂者,原价究竟多少,企业是否倒闭,项链真实的价值,香皂是通过什么渠道得来等等这些信息,只有他自己掌握,而购买者无从知晓,欺骗就此产生。 欺骗得以顺利实现的诱因在于交换的产生。人们在交换中常常有吃亏的感觉,他们总抱怨价格“太高”或“太低”,但是以经济学家的眼光来看,这种抱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一个人真的觉得吃亏,他就会退出交换;如果他自愿地接受一笔交易,这说明他认为:这笔交易即使不是完美无缺的,也至少比不接受要好。因此,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是:自愿的交换使双方都受益。 于是,上述骗局在貌似合理的状态下得以顺利实现,买卖双方并没有欺骗与被欺骗的感觉。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待欺骗的态度总显得暧昧:尽管欺骗从来没有被视作一种美德,人们却不得不时时接受它的存在。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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