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崂山分局获悉,近日,2家打算在崂山水库建矿泉水厂的单位,被他们亮了“红灯”。据悉,两个月来,3个计划在饮用水区实施的项目被拒批。 据介绍,我市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 规定,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拒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主要的水源地有棘洪滩水库、崂山水库,大沽河水源地、小珠山水库、吉利河水库、书院水库。(记者王磊江通讯员王卫海)
据介绍,我市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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