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监局、经贸委、发改委、外贸厅2日联合下发文件,山东省将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核准或备案新建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确保全省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
根据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除填补国内空白、采用高新技术、作为自身配套原料以及一些特殊用途的剧毒
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核准或备案新建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
对下列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核准或备案: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当地已有生产、现有能力基本满足本地以及周边市场需求的;单纯作为商品出售、需长途运输的。
对下列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限制审批、核准或备案:列入《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的;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及工艺落后、耗费资源的;质量差、能耗高、污染严重的。
凡国家和山东省有关产业政策中限制、淘汰或禁止类的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限制或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据悉,山东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大省。目前山东省共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110多家,主要生产5大类30多个品种剧毒类产品。因需求旺盛,许多企业仍在规划建设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工艺装备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生产布局分散,造成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运输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巨大损失。
(完)(记者 杨飞越 实习生 范开云 王文昭)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