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4日电
未来女婿为骗取巨额人身保险金,在以表孝心的名义为未来的老丈人投保后将其杀死,而死者妻子在事后起诉保险公司讨要保险费时,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的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再次给日趋增多的恶意骗保现象敲响了警钟。
家住山东淄博
的焦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这一切随着丈夫被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杀死,已经一去不复返。焦某女儿的男友田兴颂(己被判死刑)利用女友家人对自己的信任,骗得女友父亲巩大平同意,于2002年6月在保险公司投保了3份保险,保险总额为22万元,由其缴纳保费6421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巩大平,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为焦某。同年10月13日,田兴颂指使他人将巩大平杀死。
原告焦某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未果后,于2005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并承担诉讼费。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兴颂利用原告家人对其信任,骗得投保人原告丈夫巩大平同意,出资投保,从而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投保人的行为系欺诈行为,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焦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赵仁伟
徐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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