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2004年6月9日酿成12死35伤惨剧的京民大厦重大火灾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员工朱家龙、不锈钢加工队队长陈宝东、瓦工队队长田合朋上诉,维持一审朝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朱家龙、该公司总经理张道醇6年有期徒刑; 判处陈宝东5年有期徒刑;判处田合朋3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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