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盗窃价值20元的古力盖就有可能蹲3年牢,岛城出台的新规实施两个月来抓到了以身试法第一人。昨天,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为盗窃5个古力盖,王某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今年6月13日凌晨3时,王某潜入李沧区夏庄路67号楼附近,将居民楼
下的5个古力盖撬走。夜深人静,王某正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作案得意时,附近几辆摩托车疾驰而过,响声惊起居民,王某的罪行正好被发觉。
王某偷的古力盖每个价值20元,按照以往的经验,他可能因涉嫌盗窃被治安处罚。“盗窃金额不大,一般就是拘留2个月。”李沧检察院检察官刘建民介绍,可这次王某没这么“幸运”,他碰上了新规。6月6日,为了整治“古力耗子”,我市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量刑法规,偷窃古力盖者将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而危害公共安全罪起刑即为3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有期徒刑3到10年,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统计,我市市内四区共有雨水、污水、自来水、热电、通信、电力等各种古力20多万个,分布在青岛的大街小巷。因为古力盖价值不高,一些“古力耗子”往往被处以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很难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目的。去年,北京、天津等地的司法机关开始尝试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古力盖窃贼。“盗窃正在使用的污水井盖、雨水箅子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古力盖不值钱危害却很大。”刘建民表示,因为这是新规颁布后的第一案,在量刑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要等法院裁度。(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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