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记者3日从民航总局获悉,《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将于2005年8月20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其中民航企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应经民航总局审核。未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 管理局许可、审核,民航企业不得联合重组改制。已经许可并联合重组改制的民航企业应接受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管。
根据规定,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其中民航企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应经民航总局审核。未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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