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家住湛山附近的鞠女士让表姐帮其购买一套商品房,而鞠女士并未出具任何书面形式的委托购买书。当其表姐看好某商品房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不过她只在委托代理人栏内签字,购买人栏内仍空白。如今鞠女士不同意购买该房屋,而开发商认为协议有效要求其表姐来承担合同违约的义务。她想
知道,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由于鞠女士的表姐并未得到对于委托权限并未作书面说明,因此如果鞠女士对其表姐的代购行为进行事后认可,那么该合同认可视为有效。如果鞠女士对此行为不予认同,那么该购房合同并不能成立。 买房有问题热线帮你办882585998207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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