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3日讯
近日,欲回莱阳老家进行投资的柳经理,由于钱包丢失,在经过高速路收费处时,无足够的钱支付过路费。在他无助的时候,高速路的工作人员伸出了援助之手,被家乡人爱心所感动的柳经理,遵守诺言,三天之后亲自开车到收费处还了欠款。
7月23日上午,在大连做生意的柳经理驾车回老家莱阳投
资。当行至同三高速路莱阳收费站时,他这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知何时丢失,车上只剩下十几元的零钱。根据高速路收费标准,柳经理应缴纳通行费35元,但因钱不够,他只好向收费员赵海涛求助,向对方借20元钱,并口头承诺五天内一定还钱。根据高速路上的规定,如果做欠费处理,司机必须抵押有效证件,赵海涛考虑到柳经理的车是外地车,如果没有完备证件,行路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麻烦,于是他毫不犹豫拿出20元钱,帮对方垫付上欠款,也没有扣押对方的任何证件。
转眼间三天过去了,7月27日下午,柳经理满怀感激之情地再次来到同三高速路莱阳收费站,找到刚来接班的赵海涛后,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道:“十分感谢您的帮助,您肯借钱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我更要讲诚信,今天我是特意来向您还钱的。我为咱们富有爱心的烟台人感到自豪……”(记者
姜晓 通讯员 明君 春雨)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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