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准,依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2003]3号令)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4]251号),建行青岛分行将从9月21日起,对统计期内(详见网点公告)日均存款低于300元人民币的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度收取3元账户管理费
并按照年利率0.01%结计利息。 此项举措的目的在于:一、提升客户的理财意识,促进客户归并分散的不动账户,合理管理个人资产;二、归并睡眠账户和无效账户,减少对银行系统资源的占用,有效提高网络运行速度,缩短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三、减少部分睡眠帐户和无效帐户后,节省IT投资,降低运营成本。
为使原有的大众客户基本都能继续拥有一个免费帐户并享有相应的金融服务功能,我分行秉承服务大众的一贯宗旨,对以下五类小额账户实行优惠,即免收账户管理费,并按基准利率结计利息。
1、民政救济的低保户;2、全日制中专及高等学校(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在读学生;3、代发社保类账户;4、代发工资类帐户;5、签约缴费等功能性帐户。
第1、2类客户必须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学生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及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在2005年9月20日前到建行营业网点申请一个优惠的小额账户;第3、4、5类优惠小额账户根据实际签约情况识别,客户无需到营业网点申请。
在8月1日至9月20日公告期间,客户可到建行青岛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将不使用的账户予以销户,建行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在销户时需要办理挂失手续的,免收挂失手续费。
具体收费说明以建行青岛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张贴的人民币小额账户收费公告为准。如有疑问,敬请垂询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特此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