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8月1日起在该省正式施行,这是辽宁省首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共十三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取证、政府设立或指定家庭暴力庇护场 所、法律援助机构对因 经济困难 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等都作了实质性规定。
所、法律援助机构对因
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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