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周围25米禁设餐馆 首个餐饮单位卫生技术规范昨发布,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应远离污染源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卫生部2日发布了全国首个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对全国数
百万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统计,2004年全国的餐饮业数量(不含食堂)已达400万家,实现销售额约7500亿元,预计2005年将超过8000亿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25米以上;从事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佩戴口罩;(裱花操作卫生要求)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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