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青岛普瑞网吧等四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变更申请,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
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于8月12日前书面告知我局。 受理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邮编:266300,联系电话:87292038,联系人:韩英娟,反馈意见请直接送至胶州市文化局审批窗口反馈意见箱。拟设立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拟定法定代表人\性别\有无上述犯罪记录\备注青岛普瑞网吧\郑州东路110号\刘红\女\无\变更地址青岛东苑网吧\胶州湾工业园8号路\栾福龙\男\无\变更地址\变更法人青岛宁静网吧\胶州市七公司东大门北侧\刘守勋\男\无\变更地址青岛坤豪网吧\李哥庄镇王家庄村网点\崔继彬\男\无\变更地址\变更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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