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在黄岛液体化工码头扩建8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一座,设计水深15.4m,年通过能力230万吨。 该码头投产后,能够满足当今世界上最大液体化工船舶的接卸。其建设有利于加速山东省化学工业发展,将极大满足青岛港腹地液体化工品进出口需求,进一步提高
青岛港液体化工品泊位通过能力,完善港口功能。实现青岛港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进青岛市经济发展。 为确保靠泊拟建码头船舶的通航安全及码头安全,防止海域污染,日前,青岛海事局组织通航、引航、环保、港航、安全生产、航海、港口工程等方面的专家、教授在青岛召开了“青岛港液体化工码头8万吨级泊位通航环境安全论证报告评审会”。 通航安全评估能够控制来自人为和自然的风险,预防和避免海上重大事故及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危险和经济损失,有利于用社会有限的投入去实现尽可能高的安全水准;通过通航环境安全评估可以实现安全效益的最大化;通过通航环境安全评估可以使相关管理部门从理论方面上进一步了解了该工程的通航安全要求,为今后更好的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的意见和理论的依据。 与会专家充分听取了《青岛港液体化工码头8万吨级泊位通航环境安全论证报告》的编制单位对该《报告》的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分别从通航、引航、环保、港航、安全生产、航海、港口工程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原则通过了对该项目的通航安全技术论证。 该工程项目在通过海事主管机关的通航安全审核后,将开工建设。海事主管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青岛港液体化工码头8万吨级泊位通航环境安全论证报告》的要求,严格把关,热情服务,确保施工及项目通航安全。(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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