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田横镇某村有一位姓陈的老太,今年70多岁,独自一人住在上世纪60年代盖的老房里。因前后邻里关系不太好,后邻几户同家族的邻居经常向她的后墙泼水。老人居住的土房已年久失修、更经不起长时间水的侵蚀,陈老太为这事多次出来劝阻,其后邻不但不听还时常对其叫骂。今年4月,陈老太无奈之下在后
墙挖了一条小沟、以便将后邻所泼的积水淌走,不料,后邻的几个妇女竟找茬将老人痛打一顿。老人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这些费用都是老人的亲友垫付的。陈老太事后找村委要求调解,但几名打人的妇女却联合起来歪曲事实,把一切责任推在陈老太身上。
经人指点,陈老太来到即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当即批准了老人的援助申请,将此案指派给了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当即与老人一起到其村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接连调查了4名知悉老人被打实情的证人。由于援助律师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掌握了大量证据,在进入诉讼程序、开始庭审质证时,对方不得不承认打人的事实。援助律师又摆出大量事实充分的证据和有关法律依据,主张老人的损失应当全部由对方承担。面对这一情况,对方当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赔偿陈老太的医疗费用。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该协议生效后,对方将3600元人民币交给了陈老太。一场维护孤老太权益的民事案件,经过援助律师的努力,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曾经愁容满面的陈老太终于展现出笑意。言兼江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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