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青岛银监局将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对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实行“八不准”。 据悉,这“八不准”即不准无“现场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进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不准由被检查单位安排食宿;不准无偿使用被检
查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超出现场检查期限保留现场检查所用办公场所;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电话充值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此,青岛银监局提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报记者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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