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为支持企业“走出去”,今后将允许境内企业购汇为其境外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境外企业的流动资金缺口,解决境外企业融资难问题。 近年来,参与到“走出去”战略中的国内企业越来越多,而这些企业在真正走出去以后,却面
临外汇资金不足、短期资金流动难的问题。外管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尽快修订并出台新《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允许跨国公司购汇进行跨境资金运作,包括补充其境内外成员企业的流动资金。 外管局同时表示,将在全球授信额度内,允许境内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直接对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贷款,或者由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贷款,境内企业再为其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给予其一定的对外担保额度,境内银行可在额度内自行决定是否为企业的境外融资提供担保,外汇局不再另行逐笔审批。(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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