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等七部门出台措施助推青岛外贸,诚信企业享受一周七天通关办理服务 早报财经专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支持外贸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青岛海关、山东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外管局青岛市分局、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出口信用保险山东分公司、市外经贸局七部门结合各
自实际分别推出有力措施,以推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其中,这些部门出台的众多措施,将直接给我市的外贸企业带来利好影响。 ●诚信企业通关“即报即放、先放后税”。青岛海关出台九项措施,其中海关将推行企业自主管理模式,分批选择家电电子、机械纺织、石油化工等各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授予“海关诚信企业”称号,首批选择50家企业,与其签订合作备忘录。赋予其海关所有的便捷优惠措施,实行“即报即放、先放后税”的简易通关模式,申报后直接接受其归类、价格,不予查验给予放行,事后15天内自行交纳税费。同时,青岛海关取消双休日,企业可以一周七天办理通关手续。
●进出口检验检疫费降低。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台十二条措施,其中有降低检验检疫收费的内容,对出口法检商品规程内的检测项目免收项目检测费;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的出境货物,其产品质量要求、检验依据要求与来料或进料相同的以及来料或进料比例超过50%的,按标准的70%计收品质检验费;对实行型式试验的出口产品,按标准的70%计收品质检验费;对出口业务量较大、信誉较好的企业,可按月结算检验检疫费。另外,实行24小时服务、“5+2”工作模式,对企业急需办理的检验检疫业务,随到随办。
●出口退税速度加快。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出台八条措施,市国税局将压缩退税申报周期,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协调财政和国库,对已送达国库的应退税款,力争15个工作日内退付企业。全市国税机关承诺,只要企业单证齐全、信息无误,将自受理企业申报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手续,资金到位。
●支持和方便居民个人从事外贸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出台十项措施,其中支持和方便居民个人从事外贸活动,比照境内机构的管理政策,对个人从事对外贸易办理收付汇核销、开立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并按实际需要满足个人贸易用汇需求。积极落实个人因私出境用汇指导性限额的有关规定,提高因私出境购汇限额,满足个人用汇需求,方便其对外交往。(记者刘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