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高威因不满小保姆孙秀平有盗窃行为,屡次对其进行殴打。一次,在又发现孙秀平偷吃东西后,气愤的高威将小保姆杀害。为了逃避责任,高威让妻子孙妙英冒充孙秀平的姐
姐,匆忙将孙秀平的尸体火化。
新闻故事
保姆突然死亡
2004年4月29日晚上11点多钟,福建宁德市拱屿村已经进入一片宁静之中,村民孙作千一家人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村庄的宁静。
来人告诉孙作千,他远在福州做保姆的侄女孙秀平摔伤了。于是,第二天,孙作千便和孙秀平的母亲一起赶往福州。可是,他们没有见到孙秀平的最后一面。孙秀平生前的雇主告诉他们,孙秀平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按照当地的习惯,人在过世之后,无论如何应该让家属见上一面才能够火化尸体。可是,雇孙秀平的高家人竟然瞒着孙秀平的家属,将孙秀平的尸体火化了。这种做法不仅激怒了孙家,也引起了孙家对于高家的怀疑。于是,孙秀平的家人便向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报了案。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对这一案件展开侦查。
死因令人生疑
民警了解到,雇孙秀平做保姆的这家男主人叫高威,曾经旅居海外多年。1997年,高威回国后开始经商,后来结识了现在的妻子孙妙英。考虑到生活需要,婚后,孙妙英叫来老乡孙秀平做保姆。
警方还了解到,孙秀平在被送往医院的时候,左腿外侧有伤,后脑有肿块,而且眼眶呈青紫色。她到底是怎么摔成这个样子的呢?
警方来到了高家所指的孙秀平摔伤地点。经过仔细分析,警方认为这样的地方,以摔倒的方式不可能同时造成三个地方有伤。经过大范围的走访,民警们听说,孙秀平平时身上就经常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伤。于是,警方认为,孙秀平很可能经常受到高家的虐待。而孙秀平的死也极有可能和雇主高威夫妇有直接联系。到此为止,这仅仅是警方的一种推测。因为最直接的证据——尸体已经被火化。关键的证据不在,对于很多事情的判断都会造成一定难度。
雇主承认杀人
随后,警方又发现一个疑点,如果要火化尸体的话,必须有死者的直系家属签字。那么,在孙秀平的家人赶到之前,孙秀平的尸体又怎么会被火化呢?
经调查,在福州闽侯福铭殡仪馆火葬登记表上,本应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填写的地方,都写着孙妙英的名字。而孙妙英和孙秀平只是同村,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为了能尽快火化尸体,孙妙英就冒充了孙秀平的姐姐。种种迹象表明,孙秀平的死与高威、孙妙英夫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高威夫妇却拒不承认。
于是,警方对高威夫妇的家进行了勘察。通过技术手段,他们发现在卫生间的门上和墙壁上有一些血迹,随后通过对血迹进行DNA检测,确定了这些喷溅在墙上的血迹就是死者孙秀平的。最终,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高威夫妇承认了他们杀害保姆孙秀平的事实。
高威说,他们曾经发现保姆孙秀平有盗窃行为,也曾想辞退她,但孙秀平不愿离开高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他们再次发现孙秀平的偷吃行为。他说,那天他气坏了,为了教训教训孙秀平,就揍了她几下。
难道事情真的像高威所说的那样,只是为了教训教训孙秀平吗?在走访中,民警找到了一位目击者。这位目击者说,有一次,他看到高威在自家阳台上揪着小保姆的头发进行殴打,打得保姆连声惨叫。
孙秀平死后,高威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让自己的妻子孙妙英以孙秀平姐姐的身份,将孙秀平的尸体送去火化。现在回想起这件事儿,高威充满了悔恨。
一审被判死缓
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受到当地广泛关注的雇主殴打虐待保姆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雇主高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高威的父亲和妻子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共同赔偿被害人孙秀平死亡赔偿金15万元。一审判决后,此案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雇主保姆关系尴尬
这起雇主打死保姆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记者走访了福州市的一些劳务市场,发现尽管此类极端案件不多,但雇主歧视保姆甚至虐待保姆的现象非常普遍。经记者努力,终于联系到了一位名叫小丽的保姆,并走进了她的生活空间。
在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小丽的主人从一开始就给她定了很多规矩,不仅唤来喝去,还十天半个月不让出门,不让跟主人顶嘴。
采访中,小丽还告诉记者,她的雇主不但给她规定了很多规矩,还经常像防贼一样防着她。为了考验小丽手脚是否干净,主人故意把贵重物品放在明处,这让小丽觉得很伤自尊。
在保姆的眼中,雇主是这样一种形象。那么,雇主又是怎么看待保姆的呢?小丽的主人说,对于小保姆就应该提防,万一出了事就晚了。
为什么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变得如此尴尬?一家保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原因。
他说,从封建社会起,保姆的地位就不高。一些雇主会认为自己高高在上,看不起保姆,所以才会出现打骂虐待保姆的情况。其实,在保姆的心里,她们希望得到雇主的尊重,能够和雇主一家融洽地生活。保姆们希望能够为一个尊重他们的雇主工作,而雇主们又希望遇到麻利、可靠还得要听话的保姆。
专家说法
1 若被雇主殴打保姆可以报警
撒贝宁(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
这个案子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个案。案件当中,双方的矛盾激化到这种程度,到底是因为什么?
佟丽华(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雇主和保姆之间不是一种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在本案当中,孙秀平曾多次被雇主打过,周围也有邻居看到过她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小保姆来说,要挺直腰杆做人,发现主人有殴打行为后,完全可以报警。如果能够证明殴打行为的存在,公安机关完全可以用治安处罚的方法来处理雇主。
2 雇主与保姆法律关系平等
撒贝宁:在本案当中,如果真的像雇主所说,在没有经过雇主允许的情况下,小保姆有一些不良行为。这样的行为一旦发生,作为雇主来讲能怎么办?
佟丽华: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保姆有不良行为,需要处罚她时,由公安机关来处罚。如果雇主没有证据,认为这个保姆不合适的,可以解聘。
在这个案件中,雇主提到,他以前就想解聘保姆,但是她不想走。这句话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雇主和小保姆之间,雇主显然处于一种优势地位,他如果想解聘保姆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还有,什么叫偷吃食物?小保姆饿了怎么办?有东西她难道就不能吃?在这些细节当中,反映出雇主的思想存在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意识到,雇主和保姆之间在现代法制社会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要互相尊重。
3 保护保姆权益需要法律支持
撒贝宁:目前,很多保姆认为,在做保姆的过程中,最难的一点就是雇主对自己的刁难。您认为,在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下,通过什么样的办法能够更好地约束双方的行为,使双方不至于在很多问题上将矛盾激化?
佟丽华:首先是立法的改革一定要提上议事日程。小保姆这样一个群体没有受到法律相对足够的保障,我们现在的立法把劳动关系分成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基于雇工产生的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像小保姆这种情况的,不能受到《劳动法》的有力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个人雇工出现,这类问题如果不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这些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撒贝宁:据您了解,目前咱们国家有没有在这方面有一些立法的动作?
佟丽华:目前,深圳已经出台了一个对家庭服务人员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4 雇保姆雇主要签好合同
撒贝宁:今天这个案件是因为小保姆受到伤害,我们更多是在考虑如何保护弱势的一方,也就是小保姆的合法权益。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有些家庭中,雇的小保姆也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雇主来讲该怎么办?
佟丽华:对于雇主而言,第一,找小保姆要通过自己了解的有可信度的渠道。第二,没有必要把合同签的时间太长,否则处理一些纠纷的时候特别被动,比如签一年的话可能就比较好解决。同时,也需要提醒的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把有些条款规定细致一些,比如规定盗窃行为可以是雇主解聘保姆的理由。
另外,如果发现小保姆有其他严重的问题,雇主不要自己来解决,要借助相关的法制的力量解决。
撒贝宁: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每年一些重要节假日前后,都会出现“保姆荒”,对于保姆的需求是相当大的,而这个市场也是相当惊人的。
在这个市场中,如果缺少法律的监管和人们正确的观念和认识,必将会导致很多问题出现。所以,一方面我们期待法律越来越完善,一方面我们也希望每一个公民都能认识到,在法制社会当中,人和人永远是平等的。□央视记者赵基成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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