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财务集中核算困扰基层工作多年的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成功破题 目前,青岛开发区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农村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已经运行2个多月。176个居(村)的财务正式纳入集中核算,农村财务管理运作实现了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和自动化。 &nb
sp;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居(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干群关系的和谐。近年来,随着开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兴办企业和公司等经济实体的居(村)越来越多,涉农补偿不断规范,农民养老保险日益普及,居(村)集体资金流量越来越大,特别是2005年1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原有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日渐暴露。综合分析有关情况,青岛开发区于2005年1月15日,正式启动了全区居(村)财务改革。 集中核算即在保证居(村)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情况下,取消各居(村)开设的银行账户,按照法律程序,成立街道办事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由各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街道办事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代管居(村)账目登记、资金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财务会计工作。 目前,从各街道办集中核算中心运行情况看,成效已开始显现。一是改变了过去大部分居(村)多账户分散式管理模式,便于集中统一管理,堵塞漏洞;二是由于会计人员与居(村)无隶属关系,从体制上保障了会计人员能够严格执法,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加强了对居(村)干部的监督。财务集中核算翔实地记录和反映各居(村)的财务资金流动,便于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了解和调控。方平明山新帮永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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