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歌迷在网上发帖要代购手机卡一事,记者采访了北京的一位律师赵天庆。赵律师说:“从民事法律的角度上看,重庆的歌迷接受海外歌迷的授权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书面形式的正式函文,且双方在委托前没有进行相互的认证,这种委托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而另外一位法律
人士表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或者非法集资。他表明:如果这位发起人并未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正确的途径上,将会构成“诈骗”;如果资金的确是用于发起者所说的购买手机卡,那么这一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而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在于发起人的行为是否危害社会。对于这一问题,这位法律人士个人认为网络上“笔迷”的这一行为某种意义上还没有构成“非法集资”。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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