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披露,《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早报财经专讯据《新京报》报道,原定去年年底出台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已经通过了民航总局局务会议的审议,并将于8月15日
起正式施行。
三大航空保持国有
《规定》表示,国航、东航、南航3大航空集团,以及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机场和深圳、厦门、大连、桂林、汕头、青岛、珠海、温州、宁波9个重要城市的机场需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外,其他6家地方航空公司和其余国内90家机场均可以成为此次民航投资制度改革的受益者。
民航业投资全面开放
这份新鲜出炉的投资规定对民航业所涉及的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民用机场、空管系统、民航相关项目(包括航油销售储运加注、飞机维修、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食生产销售、客货销售代理、计算机定座系统服务、航空结算及其他相关项目)的投资进行了全方位的开放。
《规定》称,民航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两个方面,而非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民营资本,这样便使民航业的投资大门全面敞开。此前持有四川航空集团49%的中外运集团则早早成为投资民航业的先行者。
对于目前普遍关注的航油垄断,《规定》鼓励国内投资主体投资航油企业,并对目前仅有一家航油企业存在的机场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即除国内投资主体可以进行投资并控股外,航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也可自由投资并控股。
限制关联投资
《规定》明确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企业、计算机定座系统服务企业,以及这些企业的关联企业,不允许投资全货运航空公司之外的航空公司。
为防止一家航空公司在机场取得垄断性地位,航空公司在年旅客吞吐量60万人次以上的大中型机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机场,以及深圳、厦门、大连、桂林、汕头、青岛、珠海、温州、宁波、三亚、张家界、西双版纳、晋江、烟台、九寨沟、丽江16个计划单列市所在地机场和部分重点旅游城市所在地机场),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
相互投资未受限制
《规定》中并未对机场相互间的投资、购并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但在本《规定》中,首都机场日渐做大的垄断局面并未得以遏制。有专家由此笑称,首都机场如果想收购上海机场和广州机场也是《规定》所允许的。
而与之相比,海航集团则受到了限制。《规定》不仅使海航无法涉足目前少数几个炙手可热的旅游机场,同时还使海航要被迫退出已经经营多年的海口、三亚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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