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省审计厅厅长高林在本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决议要求,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省直有关部门的问题,省政府要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督促整改;对问题
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
结果于10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各地的问题,省政府应责成当地政府认真整改落实,各地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监督。
审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敢于监督,对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尤其是对交通等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截留侵占征地拆迁补偿费等问题,要继续跟踪审计,使整改落到实处。
同时,省政府要针对省级专项资金分配、重点建设项目、高校招生和收费、部分农村信用社管理混乱及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办法,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楚天金报记者 秦璇 实习生 周振 李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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