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山东济南市举行了9处市属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签字仪式,这标志着山东济南市市属企业办中小学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山东济南市市属企业办中小学成为历史。
据了解,本次移交共完成了山东小鸭集团子弟学校、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子弟小学、济南一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子弟小学、济
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子女学校、济南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子弟学校、济南重型机器厂子女学校、济南维尔康食品有限公司小学、济南化纤总公司子弟小学、济南大易造纸有限公司三厂子弟小学等9处企业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移交。本次共移交地方教职工338人,离退休教职工220人,在校学生4537人,划拨教育用地39146.4平方米(折合58.78亩),移交教育用房21670.76平方米,移交的教育仪器设备价值3042408.26元。
这次移交的山东济南市属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给学校所在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移交以2004年10月31日在编在岗教职工为基数,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移交。同时,教师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非教学人员按照当地同类学校编制比例划转。在移交之日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的教师,随企业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并移交。对不适合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和超编人员由原企业安置。
(记者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