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7月29日电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武强县交警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自2000年至2004年9月,耿同玲伙同证照贩子李秀凤、赵建书夫妇违规跨区域办理牌照及驾驶证,违规收入近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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