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阳一男子陈某向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早上他在搭乘公交车上班途中,遭遇另一男子的性骚扰。
随后记者见到了陈某。陈某说,这件事让他难以启齿,但又如哽在喉,不吐不快。当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在纪念塔附近乘坐4路车到单位上班,由于正值上班高峰期,车上非常拥挤,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长得十分秀
气的男青年。车子开动后不久,男青年很和善地向他问了声好,他出于礼貌便和这个素不相识的人攀谈起来,两人聊得还算投机。汽车到达河滨公园时,车上越来越挤,不料这时男青年说了一句:“人那么多,扶手好难握哦。”随后竟伸手搂住了他的腰,另一只手很自然地搭在他的肩上,男青年的这一举动让他吃了一惊。此时男青年还在主动和他交谈,一只手在他腰间滑来滑去,另一只手慢慢伸到他的喉结处肆意摸了起来。当时他想到车上人这么多,为这种丑事争吵起来实在不值,于是压抑着心中的怒火对那人说:“天气太热了,不要‘扒’到我嘛。”但男青年整个身体仍使劲往他身上贴。这时他还发现一个年轻女乘客正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让他羞愧难当。后来男青年还向他索要电话号码,他乱报一个号码后匆匆下车才得以脱身。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机构,据介绍,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已纳入《妇女权益保障法》立法草案,但该草案单单保护的是妇女群体,我国法律也未对男性遭受性骚扰作出明确解释。(实习记者
李定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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