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昨天一审宣判,马德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号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  
 笔者从马德在绥化主政时期当地媒体上查找了一些相关新闻,并由此整理了一份马德“廉政语录”———    2000年10月10日,绥化市主要领导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马德看后,要求大家“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并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
   马德担任绥化市委书记时,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他曾提出“坚持完善干部考查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常委会投票表决制”。在绥化市组织工作会议上,他提出“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署名,写清推荐理由,实行推荐责任制”……
   在一次市委全委会上,马德强调:“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就如何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述职的实施意见》,马德说:“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等有效措施,使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突破”……
   马德在中共绥化市委会上表示,“决不搞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带头保持清正廉洁”。他说:“那些有利于个人功名而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干群关系的事,我们坚决不做。要形成一种敢于讲真话的良好风气,让吹吹拍拍、拉拉扯扯、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无法立足”……
   重温这位受贿603万余元的大贪官的话,人们恐怕都会嗤之以鼻,这个“廉政语录”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太过沉重的警示。
   离开了严格、完善的监督制度,任何一名官员都可能“台上是人,台下是鬼,当面清正廉洁,背后贪污腐败”。这不是马德的专利,也不是个别官员人格分裂的结果,而是一种规律——任何权力一旦不能被有效监督,必然会被乔装打扮的官员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