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99年7月29日我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时至今日,整整6年。期间,我市积极发展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已形成一套适合青岛实际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制度,使政府宏观调控土地资源能力得到增强,促进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建设、经
济发展。
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用地的变现,我市对确定变现的企业用地,统一进行规划、立项,统一收地、纳入储备,统一评估、核算补偿费用,统一签订收地协议和进行企业补偿,最后根据规定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统一出让。截至去年底,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收益安置职工费用达14.9亿元,分流安置职工人数达12.7万人,使这些职工提前走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因此也救活了一些有潜力、有市场的国有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
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中的难题。6年来,通过“经营土地,移丰补歉,立足各区,兼顾全市”旧城改造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我市的旧城改造工程运作方式已由过去的以项目运作为主改为以土地经营为主,各工程项目无论盈亏均通过拆迁竞标和土地竞拍的方式单独分别核算,以货币结算和资金调节的方式,用盈利项目带动亏损项目。
6年来,我市还通过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土地一级市场管理新模式,有效地提升了土地价值,加快了城市发展用地的开发和建设。与此同时,以“统一调控、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为主要操作规程的城乡土地经营联动机制也获得成功。
据了解,下一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通过存量用地的挖潜和规划编制工作,改进招、拍、挂出让土地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加大普通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储备和供应力度。(本报记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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