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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受审资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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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的妻子田雅芝正在黑龙江服刑 |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专
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马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马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期间,马德利用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黑龙江省绥化地区行署专员、中共绥化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已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58.6万元、美元5.5万元,合计人民币603.1857万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马德在被审查期间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罪行;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受贿的线索,已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解读
   儿子账户存钱2000万
   马德和田雅芝从来不在绥化当地存钱,他们的钱都存到了北京。
   从1999年开始,田雅芝就让儿子马立维在北京的银行开户。到2002年4月马德案发,在其儿子的账户里发现人民币、美元、港币共计2000余万元。
   马德案发前不久,马立维按照其母旨意,将大量的定期存款转存到一个用假身份证办的“宋伟”的名下。因为银行规定,每一笔转存最高限额为9万元,所以马立维转了100多次才将上千万的钱款转存完毕。
   家中装钱信封数百个
   专案组在马德家发现了几百个用来装钱的信封,光这些信封里剩下的钱,合起来就有上万元!在马德家,沙发底下、床单下随手都能摸出钱来。
   据了解,专案组十几个人在马德家清点赃物就用了7天时间。
   办案检察长说,马德受贿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是岳父母去世;二是儿子到北京上学;三是有病住院;四是调整干部;五是过年过节。无论是对个体户还是对领导干部,马德和田雅芝索贿受贿情节都是很典型的,根本不是像田雅芝所说,他们收钱是不得已,是没有办法。据《中国新闻周刊》
   背景链接
   建国以来最大卖官案
   马德,现年55岁。1992年12月,马德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1996年11月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2000年2月任绥化市委书记。从1995年起,马德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多人贿赂及礼金,公然卖官鬻爵。2003年5月,黑龙江省委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马德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其牵涉的官员高达265名,其中包括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等,还包括绥化市下辖县市半数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余人。
   侦办幕后
   病榻之上悟“贪经”
   通过提讯,检察官了解到马德犯罪的心理轨迹:马德开始收钱时也害怕,因为他觉得收这么多钱“早晚得出事”。2000年11月,马德因患脑血栓住院治疗。马德遭遇病患后,竟感悟出“人生短暂,祸福难料,不如在有生之年捞足了钱”。于是,病榻之上的马德对下属送来的行贿款欣然收下,此后更开始肆无忌惮地卖官敛财。
   马德放弃自行辩护
   今年3月22日,马德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马德对检察机关指控的17桩罪行全部供认不讳,并放弃了自行辩护。马德说:“我感谢检察机关公正办案。我出身农民家庭,是党给我读书的机会,让我担任干部,可是我做了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我愿意接受法庭判决,请给我一个机会。”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