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早已交了住宿费,但暑假期间一些大学生想留校住宿却还得再另外交纳住宿费。收费高校认为学生留校给学校造成一定负担,收费理所当然。但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加收费用是不对的。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的一名大三女生告诉记者,因为要上考研辅导班,暑假留校住宿。宿舍管理人员告诉
她暑期住宿按照每天3元的标准收费。此外,还要交纳50元水电费押金,最终按用水量每立方2.60元、用电按0.62元计算,水电费押金多退少补。山东师范大学一名大二女生则称,学生暑期住宿,不论时间长短,都要缴纳100元的费用。记者调查发现,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济南大学等学校则表示不收取住宿费。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学校收取的80元(除掉20元押金)是水电费。学生暑期住在学校里要用水用电,理所当然要交一定费用。山东经济学院虽然不向学生加收住宿费,但学院学生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认为,从成本方面考虑,学生暑期留校,学校要提供水、电等方面的后勤服务,还要有专门的人负责管理、安全保障,这些都需要学校支付一定费用。而且,暑期是学校集中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的时间,学生留校会致使部分设施无法检修维护,设备超负荷运转,这都给学校造成一定负担。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学生入学时缴纳的住宿费是全年的住宿费用。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一名工作人员称,高校暑期向学生收取住宿费用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因为在暑假之前,教育厅曾专门召开会议向高校强调不准在假期向学生额外征收住宿费。而且,会议上还明确表示,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教育厅将立即着手查实并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该人士还呼吁大学生积极向教育厅、物价局反映学校征收住宿费的情况。
山东全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认为,既然国家明确规定暑期高校不能向学生收取住宿费,那么部分高校的收费行为明显属于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