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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防雷引出法规空白 业主期待有关法规中明确防雷设施保修期
青岛新闻网  2005-07-28 02:33:03 
 

    上周四,本报刊登《夏季别忽视房屋防雷》的报道后,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关注。本报楼宇热线(88258599、82075047)随后又接到了不少市民的电话,咨询有关夏季防雷情况。
为此,本报记者再次带着市民们反映的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可是,在采访了有关专家后发现并没有防雷设施保修期的有关规定。

    家住水清沟三小区的彭先生向本报楼宇热线反映,他现住的房屋是4年前交付的,由于楼座所在位置是小区最高点,只要是雷雨天气他就担心。虽然屋顶安装了避雷针,但他发现接地的钢筋锈蚀比较严重,他非常担心防雷装置的可靠性。

    可是,即使彭先生自家楼顶的防雷设施确实存在问题,那么该找谁维修呢?是开发单位还是居民们自己出资呢?这不禁让他感到困惑。因为目前有关法规还没有明确防雷装置的保修期限等方面的问题。

    对此,市气象局的有关专家称,按照有关规定,防雷装置确实应当每年检测一次,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主动申报年检。但是,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后,防雷装置数年未检测的情况比较普遍,也有许多小区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对于交付使用后的小区防雷装置的安全问题,他们确实接到过不少市民的咨询。尽管在小区居民提出检测申请后,他们可以立即去现场进行相关检测,然而检测之后发现安全隐患,却很难找到有关责任人下达整改意见。因为,有关法规没有明确防雷设施的保修期限。

    随后,记者也从建筑工程的质检部门得到了类似的结果,据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士称,对于小区防雷装置的保修期限,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市物业办王西涛副主任认为,由于防雷装置为整个楼内的居民服务,因此该装置属于整个楼的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开发商负责;保修期限过后,防雷装置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的,应当整栋楼的居民出资来进行修缮。

    同时,有关人士指出,有关法规没有明确该设施的保修期限,因此无法明确开发商与业主的责任界限,这就为年度报验、责任界定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尽早明确有关防雷设施的保修期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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