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7日电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被频繁曝光的“假唱”“义演不义”以及演出违法和不健康内容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新条例,今后以对口型的“假唱”行为欺骗观众的个人或演艺团体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义演为名
谋求非法经济利益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以假唱欺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将被公之于众;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同时指出,当前群众呼吁打击的“票价虚高”问题一方面是由一些地方的公款消费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营业性演出批文掌握在少数文化经纪机构手中,增加了演出运行的成本,这其中也不乏倒卖批文的丑陋现象。鉴于此,新《条例》对用公款资助、赞助文艺演出作出明令禁止,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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