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回放:豆豆4岁时,父母离婚了,豆豆就一直跟着爸爸生活。 豆豆爸一直在外打工,豆豆就由爷爷奶奶来照看,这样一过就是两年。这期间,豆豆妈也常来看女儿,或托人来送些衣服。今年春节前,豆豆爸想复婚,就过去找前妻,她不同意。过了两天,豆豆爸又来找前妻,想商量
豆豆的抚养和户口迁移问题,结果二人还是没谈拢。第二天下午,豆豆特别想妈妈,就哭闹着要去找,于是豆豆爸就用摩托车将女儿送到前妻住处旁边,后被豆豆小姨领回。 从这之后,豆豆就一直和妈妈生活。可豆豆爸一直没有将她的户口迁过来,于是豆豆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豆豆由她来抚养,而豆豆爸却不同意。
在审理过程中,豆豆妈认为,前夫将孩子送到自己住处附近,应属遗弃行为。而豆豆爸称,自己是等豆豆被其小姨领回去才离开的。
法院认为,豆豆爸将孩子放在前妻住所旁,没有将其进行妥善安置即离开,方法不妥,但其目的是让女儿找妈妈,而不是想将女儿抛弃他乡,因此,遗弃行为不成立。
那么,豆豆的抚养关系该不该变更?法院认为,豆豆父母离婚不到两年,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没有明显变化,但豆豆爸一直托付给父母照管,自己在外打工,必然造成对女儿教育、监护的不利。而从豆豆到妈妈这里后,豆豆爸也从未来看过她,也未要求接回孩子。据此,法院判决,豆豆随妈妈生活。
【编者】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女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女子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