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检察机关正在查处的3起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典型案件。参与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人员已分别得到依法处理。 王建军等人刑讯逼供案 2002年7月4日至24日,河北唐山南堡公安分局局长
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等人提审在押的李久明。期间,10名干警长时间用手摇电话机电击李久明,迫使李编造了“杀人”过程。 2004年11月,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李光兴等人刑讯逼供案 2002年9月6日,云南省丘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李光兴用手摇电话机电击嫌疑人王树红,民警卢梁甲用木棒打击王的背部,迫使王树红作出了有罪供述。2003年7月1日,王树红被无辜关押296天后无罪释放。 郑发祥暴力取证案 2004年12月14日上午,甘肃平凉市崆峒公安分局干警正在询问一起治安案件的证人,所长郑发祥推门进屋,认为韩没有如实作证,并用拳击打韩的头部,抓住韩的头往墙上撞,致使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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