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因“舆论压力太大”,在全国首推“奶妈服务”的扬州某家政公司今年1月曾被迫搁置这项业务,但该公司负责人证实,公司重新招募的15名“专职奶妈”已上岗,其中4人还有大专文凭(7月26日《东方早报》)。 奶妈是否应当重操旧业是复杂的社会、伦理等问题,但如
果从法律角度看,在未解决奶妈职业涉及的法律问题前,还是且慢上岗为好。 从法律上分析,奶妈与雇主之间虽然名为雇请,但奶妈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来获取报酬,实际上不属于雇佣劳动关系,而是以自己的奶水来换取金钱,实质上是奶水商品化。我国法律对人体器官包括血液的买卖是禁止的,但人奶是否属于人体器官范畴,是否可以公开买卖却未作规定,进而对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更未规定。如果造成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因此,在未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前,“奶妈”还是不宜上岗。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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