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奎)9岁的小建2002年8月曾到北大口腔医院就诊,2003年11月小建被确诊为艾滋病,其父母经检测都没有艾滋病。为此小建起诉,向北大口腔医院索赔234万元医疗费。
北京首例艾滋病患者告医院案一审宣判后,原告方不服,上诉到市一中院。今天下午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今天上午
,小建的代理人宋律师对记者说,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首先是对血清原样的检测报告只有复印件,其次原告只是口头得知对献血者的HIV检测结果,但对其检测方法以及过程不知情。
因此,不能据此证明口腔医院在输血过程中没有过错,也不能排除小建在输血过程中感染艾滋病的可能。
上午,北大口腔医院医务处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等待法院对此案的最终判决。
案件回放
9岁的患者小建2002年8月22日因先天性腭裂到北大口腔医院就诊。口腔医院在为小建输血过程中,小建出现过敏反应,医院停止输血。9月3日小建出院。
2003年11月9日,小建被河南省卫生防疫站确诊为艾滋病,而小建的父母经检测都没有艾滋病。
一审法院以被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在诊疗护理、消毒等方面不存在过错、供血机构的血液来源合法、供血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等6项理由,一审驳回了小建向北大口腔医院索赔234万元医疗费的诉讼请求。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