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和邻居聊天、看邻居劈柴,六旬的马老太遭受飞来横祸,被一块崩起的小木条戳中左眼,造成左眼失明。昨天,马老太和邻居法庭对峙,要求邻居赔偿经济损失9万多元。
马老太说,去年10月19日上午,她和邻居崔某在崔的家门口聊天,崔某一边聊着一边劈木头
。突然,一块飞起的木条正戳中她的左眼,医院检查是7级伤残,几乎失明,并且有伤的左眼带得右眼视力急剧下降。
马老太的代理人认为,崔先生是在公共区劈木柴,没考虑到对他人的危险性,应该对马老太的伤负责,崔先生则认为自己在家门口劈柴,马老太自己跑来聊天,马老太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李沧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审理。(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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