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很多消费者都有过在超市里翻来覆去地找某个商品的生产日期的经历,这样的困扰将在今年10月1日结束,新国标将规范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其中,《通则》明确指出,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如
果标志在他处,应注明详细的标注位置,不得以见外包装等模糊带过。 记者25日从质监部门获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所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销售。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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