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25日电
记者慎海雄 最近,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一次讲话中指出,身为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性地面对各种利益,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该得到的不一定都要,不该得到的决不伸手去捞。
的确,领导干部身处各种矛盾关系的中心,身处各种人情世故的交汇处,身处各种贿赂犯罪的指
向点,稍有放松、懈怠,就可能滑向腐败的深渊。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理性面对各种利益,就很可能会在各种矛盾关系的碰撞中、在各类人情世故的纠缠中、在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的进攻中,丧失原则,滥用职权,直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因受贿而被一审判刑11年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原区长蒋万明,在他的悔过书中反省犯罪的原因时说:“作为区长,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在决策上、管理上都有一定的条件,本来应该公正、公平、公开地行使行政权力。可在实践中,我一直以来都是以感情、以权物为重,做了不少严重偏离公正的事——没有把自己的权力当作义务很好地运用,而成了部分人的工具。”类似蒋万明这样的忏悔已经多次在那些“翻船”的领导干部嘴中重复,但一些人照样前“腐”后继,悲剧依然在重演。
某些别有用心之徒正是看中了这些领导干部的“软肋”,以各种利益和诱惑开路,编织起“用自己的钱,买你手中的权;借你手中的权,去赚更多的钱”的交易流程,其结果是“买下”了权力,葬送了干部。
是否用好权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理性面对各种利益,是不是出于公心办事。理性面对各种利益和正确对待权力是相辅相成的。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意味着对党和国家担负的责任,意味着对人民群众应尽的义务。为确保正确用权和理性办事,领导干部应该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制度约束权力,防止滥用权力。
自觉接受监督,这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就不怕监督,领导干部想减少失误就欢迎监督,领导干部想提高决策水平就要求监督。正反两方面的无数事例表明,监督到位,领导干部用权的理性就可以大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也可以大大增强。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