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24日,一个女孩突然病倒在368路公交车上,售票员多次跟距离女孩最近的年轻人商量,可小伙始终不肯挪地儿。最后一位离女孩较远的60多岁的老太太主动让出座位(7月25日《京华时报》)。 小伙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售票员的“口水”;众乘客异样的眼
色;一位张先生甚至想上去踹小伙两脚……众人的正义感无疑值得称颂,小伙的行为的确值得斟酌,但是他的行为真如此不堪吗? 诚然,小伙子的行为悖离社会公德,承受公众道义上的谴责无可厚非,可是换位一想,“乘者有其座”是法律赋予每一个乘客应有的权利,因此,小伙不该独自承受“道德审判”。 表面上看起来,公交车和售票员为乘客服务做到了尽职尽责,无可挑剔。可仔细一想,公交车缘何会出现必须让座的景象?很简单,超载!公交车超载长期存在,一直被默认或忽视。乘客对乘车无座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只能默默忍受了。 因此,实现“乘者有其座”是法律也是公交系统必须实现的服务目标,绝不能让乘客为不让座行为独自背负“不道德”的沉重“包袱”。詹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