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日前联合下发《山东省技能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技能扶贫生在校学习期间,市级财政要按每人每月60—80元的标准补贴生活费。
技能扶贫生培训费用由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及技能扶贫生四方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设置技能扶贫资金,
作为资助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专项资金,按照人均教育成本等因素负担技能扶贫生的实验实习费、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不足部分由培训院校承担;市级财政部门负担本地技能扶贫生源的体检费和必要的选拔工作经费,并按技能扶贫生实际在校时间每人每月提供60—80元的生活费补贴;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减免技能扶贫生的报名费、考务费和首次技能鉴定费;培训院校承担技能扶贫生的住宿费;技能扶贫生承担教材费和部分生活费。
据悉,省财政厅按年度拨付技能扶贫资金(学制一年的先预拨50%)。市属及市属以下培训院校的技能扶贫资金,实行逐级下达,由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转拨,省属培训院校的技能扶贫资金由主管部门负责转拨。
省财政核拨的技能扶贫资金与技能扶贫生的就业质量挂钩。即对每届技能扶贫生最后一学年的经费,省财政只预拨当年的50%,剩余部分待技能扶贫生签订1年期以上就业合同,并由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核实,逐级上报核准后再予以拨付。
培训院校要保证技能扶贫生及时稳定就业(签订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当年就业率达到95%(含95%)以上的,省财政承担全部相应资金,当年就业率达不到95%的差额部分,省财政不予承担相应资金。(记者杨飞越实习生范开云王文昭)
名词解释:技能扶贫计划
技能扶贫计划是我省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解决贫困人口脱贫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每年全省由政府资助一定数量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增强其就业能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今年是技能扶贫计划实施的第一年,总共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招5000名贫困生。资助对象全部为全省农村人均年收入在8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年龄在15岁至22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业愿望的子女。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