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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司海英 |
   首要任务搞公关迎官送吏花公款    驻京办“能量”超乎想像
   专家建议:应回归其公共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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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晚报讯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近年来驻京办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人数不断攀升,许多省(市、区)发生的震惊全国的腐败案件,其驻京机构相关负责人都榜上有名。事实上,驻京办的非常规运作模式使其在整个政府机关序列中的地位十分微妙和特殊,而由此衍生的问题亟待国家主管部门进行规范与解决。    引发问题腐败要案里有驻京办影子
   事实上,近年来在一些腐败大要案中,驻京办负责人的名字已时时出现其中———在河北省原国税局局长李真案中,河北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原主任王福友(正厅级)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事处主任崔力(正厅级)大肆索贿钱财,贪污公款被惩处;大庆市国税局局长那凤岐贪污受贿案中,原大庆驻京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李洪波与那凤岐勾结共同贪污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上述神通广大的驻京办负责人之所以陷入犯罪深渊,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管理与监督失控。其次,职能异化形成腐败链条。某些驻京办名义上为本地发展谋求中央优惠政策和商业发展机遇,实际上其职能已经异化,为地方党政官员服务成为其最主要的工作职责。
   而个别腐败的地方党政官员则利用驻京办为自己谋求升官晋级和发财的机会,或寻找政治靠山,一有风吹草动,立即相互串通,花钱买路。
   专家建议应回归其公共服务功能
   一些专家学者对各级地方政府是否均有必要设立驻京办提出质疑。他们认为驻京办虽在促进派出地与京城的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付出的社会成本非常高。在交通便利、电子通讯高度发达、网络交易方兴未艾的今天,驻京办的职能是加强、还是弱化值得商榷。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毛寿龙:驻京办应适当回归其公共服务功能,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在目前应适当拓宽民本内涵,回归其本来面目,在信访、社会协调、解决外来进京人员的困难方面发挥空间更大、含义更广的作用。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在驻京办的管理上,应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中央应对大大小小的驻京办来一次清理,规范管理,财务透明,接受审计;另一方面,需增加相关部委项目审批过程的透明度,终止驻京办“跑部钱进”的源头驱动力。
   
   驻京办两大“职能”
   公关前锋营
   “一般来说,‘能办领导想得到的事,能让领导见到想见的人。’是对驻京办主任的最低要求。”由此,向有关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关”,便成为各驻京办的首要任务。
   但是,难道一定要采取这种非常规运作模式吗?广东省某市驻京办主任则反问记者:“现在地方政府要批项目,拉经费,不与中央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好关系,怎能有所作为?”
   接待大本营
   除了“公关”,驻京办主任们感到最耗时、最无奈、最麻烦的任务还是对当地来京官员或官员家属的迎来送往。
   湖南省某地区驻京办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某些领导或他们的家属到了办事处,如同昔日皇帝到了‘行宫’一样,办事处要提供全天候服务。我做了3年的主任,不知去过多少次长城、故宫了。”而官员及其家属来京后的所有开销,基本上也由办事处公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