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近日对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我省17个设区城市除德州市外,其他均已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了省政府规定的最低限价水平(0.8元/吨),但是56.33%的污水处理厂却存在“窝工”现象,运转率达不到国家要求。
目前,我省17个设区城市除德州外,其他16个城市均已将污水处
理费提高到了省政府规定的最低限价水平(0.8元/吨)。其中,济南市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省规定标准;潍坊市在今年1月已将污水处理费直接提高到平均1元/吨的保本微利水平。在全省91个县(市)中,已有61个按省政府最低限价水平制定出台了污水处理费新的收费标准;其中35个县(市)已经开始执行。邹城市政府在2005年6月将污水处理费直接提高到平均1.03元/吨的保本微利水平。
污水处理费上调了,但是污水处理厂运行如何呢?根据国家要求,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当年运转负荷率不得低于60%,3年后不得低于75%。我省要求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目前尚未开工的污水处理厂,今年必须全部开工建设;现已建成尚未运行的,上半年必须全部投入运行;满负荷运转率低的,今年必须建成配套主干管网并且达到65%的满负荷运转率。
督察结果显示,截至6月底,我省145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71座,正在调试18座,在建41座,未开工15座。已建成的71座中,31座满负荷运转率达到75%及以上,符合国家要求的占到43.67%;另外,34座达到50%左右;潍坊、禹城2座污水处理厂因进行管网改造和设备检修暂停运行;平阴第一厂、薛城、微山、乐陵等4座没有运转或运转不正常。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5%及以上的市、县(市、区)已有36个,达到50%左右的有18个,达不到30%的有薛城、微山、乐陵3个。
据分析,污水处理厂严重“窝工”与市场化程度较低有直接关系,145座污水处理厂中,36座仍为事业单位尚未改企,109座为企业,其中35座已经或正在市场化运作。(记者李琥珀实习生曾事成通讯员邵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