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今天公布信息,2004年山东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42.8%,比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与全国21.6%的实现程度相比高21.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七位。
据介绍,山东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主要通过以下六大类指标反映:农民可支配收入、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农民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水平、耕地等环境资
源保护、农村劳动力转移等。
农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07.4元,比上年增加356.9元,增长11.3%;增速比上年高4.7个百分点,为近8年来的最好水平。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截至2004年底,已有1370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19.5%,实现程度上升到11.8%。
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2004年农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的实现程度为46.4%,比上年提升7.1个百分点。农村信息化程度提升最快,每百户拥有彩电80.4台、固定电话80.0部、电脑1.8台,农村信息化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64.9%,提高12.6个百分点。
民主法制实现程度在六大类指标中最高。2004年农村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为83.3%。
耕地等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4年全省耕地减少幅度下降至0.3%,该指标实现程度由上年的-55.6%,上升到-22.2%。
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加快。统计显示,2004年山东省转移农村劳动力在120万人以上,但农村人口素质实现程度提升较慢,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慢。
(申红 侯长蓬 赵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