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建委获悉,从现在开始,我市将实行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制度,不按规定使用登记备案建材的建设工程,不予验收。 据介绍,市建委要求,凡在我市行政区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工业产品的单位,其产品进入我市建设市场,并列入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目录的,均应登记备
案并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实行登记备案的建设工业产品主要是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产品。 目前我市要求登记备案的建设工业产品包括建筑用钢、建筑涂料、防水材料及密封材料等12大类。 我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按规定应办理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或换证的单位,应及时办理。 青岛市建材办每年将对备案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受严惩。(芦智峰宋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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